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菏市监综价处字〔2020〕72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负责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1 | 菏市监综价处字〔2020〕72号 | 菏泽市公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价格违法案 | 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 | 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 | 菏泽市公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350125197912065013 | 吴金锋 |
1.没收逾期未退的多收价款3289元;2.罚款1644.5元;罚没款合计4933.5元。 | 2020年11月30日 | 自动履行 |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