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黄石市金山泉纯净水厂生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我局对黄石市金山泉纯净水厂抽检不合格报告核查处置完毕。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10月1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黄石市金山泉纯净水厂(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规格:18.9L/桶,生产日期:20201013)监督抽检,经检验该批样品“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0年1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NO:12020J6419)送达当事人,该厂对检验结论无异议。我局随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要求当事人采取风险防控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认真进行整改。当事人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停止生产并启动召回程序,当事人对生产不合格原因分析后,初步判断是对消毒产品的兑比掌握不精准,消毒不规范造成。当事人更换了消毒产品,严格按照产品的兑比比例对塑料水桶和生产设施设备全面充分消毒。2020年11月16日,当事人整改完成后,试生产一批包装饮用水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该批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
二、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发生原因及企业整改情况。发生问题的原因:生产过程中消毒控制不规范。
企业整改情况:1.重新更换了新的消毒液。2.按照产品的兑比比例对水桶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充分消毒。3.履行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生产过程风险控制。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