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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3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2020-12-15 23:51: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33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柳市监处字〔2020〕107号

柳州市城中区蔻伊蛋糕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柳州市城中区蔻伊蛋糕店

92450202MA5L5M5B4F

张欢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0年12月23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9日


2

柳市监处字〔2020〕108号

柳州市城中区望旺食品商店经营未按规定标注信息的食用农产品案

柳州市城中区望旺食品商店

92450200MA5LPL180G

蔡永霞

1.当事人经营包装和附加标签上均未标注产地、生产者的食用农产品“鑫健峰原生态纹党参”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当事人经营包装上未标注有机农产品认证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的有机农产品“鹿寨有机竹荪”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3.当事人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0年12月22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8日


3

柳市监处字〔2020〕109号

柳州市城中区塞尔薇蛋糕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柳州市城中区塞尔薇蛋糕店

92450202MA5N70UP09

李茜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0年12月22日

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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