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药械化行政处罚信息,涉及西安京德医药有限公司第八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西未草)市监药罚[2020]7号 | 西安京德医药有限公司第八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 西安京德医药有限公司第八分店 | 91610136MA6TYJWR6B | 薛蓉梅 |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 警告。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 主动履行 | 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