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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京德医药有限公司第八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2020-12-21 23:37: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药械化行政处罚信息,涉及西安京德医药有限公司第八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西未草)市监药罚[2020]7号

西安京德医药有限公司第八分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西安京德医药有限公司第八分店

91610136MA6TYJWR6B    

薛蓉梅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警告。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主动履行

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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