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文景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2020-12-22 22:56: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药械化行政处罚信息,涉及西安平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泰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凤城十路店、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文景路店。

其中,对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文景路店行政处罚信息如下: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西未草)市监药罚[2020]11号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文景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文景路店

916101325874318374    

张佩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警告。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主动履行

未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湾合院:朗诗入渝1号作品

  • 河北省邯郸市冀南新区加快高端装备制 ...

  • 广西柳州螺蛳粉产业园

  • 银(川)西(安)高铁沿线各车站即将 ...

  • 制作宫灯迎新年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