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山西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阳泉八方电气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召回2019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25期间生产的[型号规格:DGS35/127L(A)]矿用隔爆型LED巷道灯,涉及数量为240盏。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型号规格:DGS35/127L(A)]矿用隔爆型LED巷道灯,产品透明件(玻璃罩)因原材料进厂把关不严,抗冲击试验不符合标准要求,防爆功能失效,可能会引发火灾或爆炸,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阳泉八方电气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提升产品质量,免费为客户更换同等数量符合要求的矿用隔爆型LED巷道灯,以消除安全隐患。
召回措施
阳泉八方电气有限公司将在经营场所发布召回公告,告知使用方产品召回相关事宜,立即停止使用召回范围内的产品。因本次召回产生的相关费用由阳泉八方电气有限公司承担。使用方(煤矿)可拨打(0353-3301818)进一步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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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也可登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shanxi.gov.cn),关注山西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微信公众号(gh_626138d03997);此外,消费者还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和山西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351-3535007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