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山西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微信公众号消息,山西夏县舜都水利器材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30日召回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6日制造的规格为(ф20、ф25、ф32)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涉及数量5374米。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灰分不符合GB/T 13663.2-2018标准要求,可能会导致产品抗老化性能降低,使用寿命下降,危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对于召回范围内的PE管材,山西夏县舜都水利器材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并免费为客户进行退货或更换符合标准要求的PE管材,以消除安全隐患。
召回措施
山西夏县舜都水利器材有限公司将发布召回公告,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产品并联系山西夏县舜都水利器材有限公司进行退(换)货。用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359-8742518)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
了解更多
消费者可以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dpac.samr.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也可登录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shanxi.gov.cn),关注山西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微信公众号(gh_626138d03997);此外,消费者还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和山西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投诉举报电话0351-3535007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