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四十五号)
根据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20Q0925037、20Q0925039),涉及我区一家餐饮服务单位。现将不合格餐具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初级中学使用的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9月25日,我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食堂使用的小碗、勺子进行抽检,2020年10月13日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检验报告》(NO:20Q0925037、20Q0925039),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理由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10月19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当事人食堂的洗消设施齐全,设施使用规范。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台州市路桥区新桥镇初级中学进行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要求当事人严格按照洗消规范操作,保证餐具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