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奉处〔2020〕262020000692号)显示,上海旌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赞商贸公司”)因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罚款0.6万元,责令改正。
事实上,早在2019年,旌赞商贸公司因“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已被处罚过。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奉处字(2019)第262019001407号】显示,经查明,旌赞商贸公司在上海市奉贤区洪贤路251号1幢1层从事食品销售。旌赞商贸公司自2019 年 4 月 6 日起在(天猫)网店“旌赞食品专营店”销售功夫果果自热火锅。上述产品为预包装食品,产品外包装底部标签标示“川粉包(湿粉条),净含量:100 克,配料:食用红薯淀粉、食用木薯淀粉、饮用水、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硫酸铝铵、柠檬酸),执行标准:GB/T23587,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351012100701,保质期:9 个月(常温下),生产日期:见喷码处,产地:四川省成都市,生产商:成都市粉丝姐姐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洲城大道408号 2栋,储存条件:阴凉通风处”。上述产品标签标示的“保质期:9 个月(常温下)”、“储存条件:阴凉通风处”不符合 GB/T23587-2009 《粉条》第 8.4.3“湿粉条需冷藏(0℃~4℃)或冷冻(-18℃以下)贮存,堆放高度应以提取方便为宜”的规定。
另查明,旌赞商贸公司于2019年4月5日以7元/盒的价格从某公司采购58盒功夫果果自热火锅,采购金额共计406元。旌赞商贸公司自2019年4月6日起以14.8元/盒的价格在(天猫)网店“旌赞食品专营店”销售上述产品,已销售42盒,共计销售金额621.6元。仓库中剩余16盒未销售,已于2019年8月2日自行销毁。
旌赞商贸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处罚书指出,鉴于旌赞商贸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积极配合调查,消除影响,2019 年12月5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21.6元。
公开资料显示,旌赞商贸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涉及:食品流通,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食用农产品、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金属材料、五金制品、机电设备、服装服饰、鞋帽、皮革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