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风云彩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0〕10号
当事人:安徽风云彩食品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MA2NL4L19U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涉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1、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1、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2、依法没收涉案已分装冷冻巴沙鱼柳95袋(250g/袋),未分装散件(6公斤)。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