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北京顺启达商贸有限公司等4314户公司(名单见附件):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因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属于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我局拟吊销你单位的营业执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如要行使陈述、申辩权或要求举行听证,请自本告知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北京顺启达商贸有限公司等4314户公司名单见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