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艳华、孟宪华、孟庆阳、孟丽君、北京兴宜佳装饰有限公司、北京华农天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鹰潭点石金良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不服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书》(京兴市监撤字(2020)22号),于2020年7月24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经依法补正,本局于2020年8月4日依法受理。因本局认为战井春、战大力、杨艳华、王忠厚、王羲元、王临红、孟宪华、孟庆阳、孟丽君、刘兆君、北京兴宜佳装饰有限公司、北京华农天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局依法追加其为第三人。经依法延期,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领取《行政复议第决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