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1〕8号
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发现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沙坦胶囊(规格:40mg,批号:190507)不符合规定,存在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99条规定,对该公司采取暂停生产销售替米沙坦胶囊(规格:40mg)药品的风险管控措施。
特此通告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1〕8号
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检中发现山西华元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沙坦胶囊(规格:40mg,批号:190507)不符合规定,存在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99条规定,对该公司采取暂停生产销售替米沙坦胶囊(规格:40mg)药品的风险管控措施。
特此通告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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