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二十七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件

2021-01-30 21:56: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现公布第二十七批典型案件:

1.宁晋县锡俊超市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宁晋县锡俊超市销售商品时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宁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超市罚款5000元。

2.石家庄市长安浓琛便利店未明码标价案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长安浓琛便利店开展调查。经查,该便利店销售蔬菜、水果等商品时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石家庄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便利店罚款5000元。

3.大城县大兵日用百货店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案

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大城县大兵日用百货店进货时存在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的行为。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店罚款5000元。

4.衡水滨湖新区惠友自选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衡水滨湖新区惠友自选商店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羔羊肉片的行为。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商店罚款6万元。

5.张家口市格瑞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违规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案

张家口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张家口市格瑞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行为。张家口市桥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来源:河北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市农业科技促进中心为深圳农业崛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保 ...

  • 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口罩 ...

  • 山东荣成爱伦湾海水养殖区采用新型彩 ...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