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春雷行动2021”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强化“人物同防”,以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冷链物流疫情防控。集中执法力量,迅速开展行动,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案件。
案例一、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余某某涉嫌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案
2020年8月,余某某从“某冻货串串”处购进“清真精选牛肉”3件,规格25kg/件,未索取购货票据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2020年10月12日,余某某上述3件“清真精选牛肉”销售给达川区某酒店,货值金额2820元。执法人员在某酒店检查时将其查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冷冻食品商行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0年12月31日,执法人员对某冷冻食品商行进行检查,发现其租赁通川区某市场冷链库内有6件标识为“Hormel”等字样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外包装无中文标签标识。经查,该商行通过微信的方式从成都青白江某商户处购进上述进口预包装食品6件,货值金额1440元,尚未销售。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火锅店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类案
省局“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抽查到达川区某火锅店,2020年11月11日,执法人员对该店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其厨房二楼冻库里有2袋的肉类制品,重量40.71kg,包装上标注有“BEEF PIZZLE”等外国文字,没有中文标识。当事人表示该肉类制品是进口牛鞭,无法提供其供货商资质和进出口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现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12月23日,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没收2件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酒店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肉类案
2020年11月24日,执法人员对达川区某酒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冷冻库房进门左侧货架下地板上有1件外包装印有“清真”精选牛肉、“厂号132”、“25千克”的冷冻牛肉,包装上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保质期等信息标识。当事人不能提供该冷冻牛肉的购进票据、《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也不能提供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12月24日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当事人作出罚款3万元、没收1件未经检验检疫的“清真”精选牛肉、没收违法所得188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冷冻食品经营部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2020年11月27日,执法人员对位于大竹县白塔街道新生街观音阁市场的某冷冻食品经营部现场检查,发现其冰柜内有“香芋地瓜丸”3袋,生产日期:20190930,保质期:12个月,储存条件:-18℃冷冻保存,净含量:430g,已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1年1月12日,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5万元并没收超过保质期“香芋地瓜丸”3袋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唐某某涉嫌经营未经检疫、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冷冻食品案
2020年12月17日,执法人员对唐某某在开江县淙城街道清河东路经营的小摊贩及其冻库进行现场检查。在其冻库发现用英文和繁体中文标注的“凍熟豬肚”2件和“熟豬小肚”1件;还发现“冷冻猪舌”15件,张贴有2层标签,第一层标签用中文标注有:产品名称:冷冻猪舌,工厂号:NL-61-EG,生产日期:2020-3-13,保质期至2021-09-04,净重:10kg,生产批号:612067423,原产国:德克斯特·荷兰等字样,执法人员撕开第一层标签后发现第二层标签用印有英文字样。当事人现场未提供上述冷冻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海关报关单等材料。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七、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超市涉嫌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案
2021年1月11日,执法人员对位于渠县岩峰镇街道的某超市开展冷链食品监督检查。现场在该超市冷冻柜内发现抽肠青虾仁2袋,该包装正面印有生产日期,生产日期处有明显的磨动痕迹,生产日期模糊难以准确辨认;在该冷冻柜底部还发现2袋包装上印有英文标识的肉类,其中一袋残留标签上印有“圣路易”字样,现场称重为7.76kg;该超市现场未提供上述产品的供方资质、购进票据、销售记录、产品检验报告、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报告。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八、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冷库经营部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标识冷链食品案
2021年1月13日,执法人员对通川区罗江镇某冷库经营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门市冰柜里发现有无中文标签标识的猪尾巴5 kg,又在门市内一小型冻库内发现无中文标签标识的猪尾巴4件,规格:10kg/件。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九、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卤菜馆违规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案
2021年1月18日,执法人员在宣汉县黄金镇某卤菜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正在经营“冷冻凤爪”,原产地为美国乔治亚洲派恩芒廷瓦利,数量1件,生产日期2020年10月14日,保质期至2021年10月13日。该店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冷冻凤爪”的外包装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追溯信息,并且现场无法提供进货发票及供货方资质证明。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十、万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肥牛餐饮店经营超过有效期的食品案
2021年1月9日,执法人员对位于万源市太平镇金缔花园的某肥牛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在其厨房冰柜上层发现冷冻去骨牛眼肉(原产地:阿根廷,储存温度:-18℃,生产日期2019年6月13日,批号:13/06/2019,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3日),现场称重1.75kg,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执法人员立即对上述冷冻去骨牛眼肉采取强制措施并配合万源市疾控中心对该去骨牛眼肉进行采样送检、消毒,经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