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2021年2月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春节期间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期)。通告称,为加强2021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该局近期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155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23批次、不合格样品31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及其他指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东莞市大岭山广联冻肉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景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鸡(速冻面米食品),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汕头市佳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旺角地铁站美味烧海苔(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广州市黄埔区尹珍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添康健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风味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永稻田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澳美思食品厂生产的蛋蛋仔(香脆蛋圆饼糕点),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江门市三千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海分公司销售的酱猪耳朵,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揭阳市点胜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清远市清城区许鲜水果店销售的柠檬,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广州市黄埔区金贝玉水果店销售的澳洲甜橙,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中堂陆超水产品档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五)中山市小榄镇陈君杰水产品店销售的桂花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六)鹤山市沙坪阿英水果店销售的新会橙,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湛江市霞山区林观生蔬菜档销售的茄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八)东莞市中堂肥婆水果档销售的龙眼,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廉江市永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永福购物中心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汕头市龙湖区鸥汀综合市场辛旭强销售的花蛤(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一)东湖市场冯学芬销售的普通白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二)东湖市场邓眉销售的普通白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三)汕头市龙湖区姚燕文蔬菜店销售的结球甘蓝,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四)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揭阳榕城分公司销售的苦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五)潮州市枫春果菜水产批发市场李加雄销售的花蛤(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六)汕尾市信利广场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匙,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十七)潮州市枫溪区陈板泉蔬菜店销售的芥蓝,甲基异柳磷、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八)四会市东城区凌强蔬菜档销售的豇豆,克百威和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十九)博罗县龙溪英求茶烟酒水果行销售的橙子,2,4-滴和2,4-滴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清远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青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二十一)肇庆高新区大昌隆商行销售的香葱,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二十二)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清远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二十三)深圳市宝安区西乡福中福市场王军蔬菜档销售的豇豆,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肇庆高新区明芳菜档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广州市黄埔区尹珍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东泓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锅巴,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潮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唐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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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9.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8.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9.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1.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