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14号)
根据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抽样检测报告(NO.202046775),涉及我区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陈保香销售的猪肝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2日,我局委托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猪肝进行抽样。2020年11月30日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出具了检测报告,编号为NO20204677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理由为检验项目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
(二)我局对摊贩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0年12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查的批次产品已售完,现场未发现剩余产品。因消费者不明确故无法实施召回,且截至2021年2月18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产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陈保香进行检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