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徐远官) 2021年2月1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10期食品抽检信。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该局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水果制品、肉制品、酒类、速冻食品、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共11大类食品1087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检出1批次筷子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高密市高密嵘和特色烧烤酒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食品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1 | 筷子 | / | / | 高密嵘和特色烧烤酒店 | 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密水街道顺河路2678号 | 双 | / | 2020/8/12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 0.138mg/100cm² | 不得检出 | 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