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2月19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1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信息显示,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仙游县鲤南镇仲明干味食杂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连江金凤西城分店销售的草鲡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11日),恩诺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南靖县南清海鲜店销售的河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1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四)永泰县闽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肉(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克伦特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五)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琅岐分公司销售的冰鱿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10月4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 | ||||||||||||||||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计量单位||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20350000361305049 | 1 | / | / | 仙游县鲤南镇仲明干味食杂店 |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仙安社区广场街182弄22号 | 韭菜 | / | / | 2020/11/18 | 腐霉利||0.96||mg/kg||0.2 | 食用农产品 | 第6期 | 2021.2.19 | 福建/省抽 |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 |
SC20350000361409416 | 2 | / | / |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连江金凤西城分店 | 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816西路金凤西城56-57店 | 草鲡鱼 | / | / | 2020/9/11 | 恩诺沙星||259||μg/kg||100 | 食用农产品 | 第6期 | 2021.2.19 | 福建/省抽 | 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SC20350000361304704 | 3 | / | / | 南靖县南清海鲜店 | 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六安村书香门第19号楼D03号 | 河虾 | / | / | 2020/11/21 | 呋喃西林代谢物||23.0||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第6期 | 2021.2.19 | 福建/省抽 |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 |
SC20350000361303908 | 4 | / | / | 永泰县闽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八仙路99号日出东方1号楼07商铺 | 牛肉 | / | / | 2020/11/26 | 克伦特罗||1.80||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第6期 | 2021.2.19 | 福建/省抽 |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 |
SC20350000361409548 | 5 | / | /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琅岐分公司 | 福州市琅岐经济区琅岐镇八一七街337号 | 冰鱿鱼 | / | / | 2020/10/4 | 镉(以Cd计)||11||mg/kg||2.0 | 食用农产品 | 第6期 | 2021.2.19 | 福建/省抽 | 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1.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