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发布2021年第一期药品质量安全的公告》显示,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2020年,北京市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北京市2020年药品(含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开展了监督抽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1批次药品予以公告。1批次贞芪扶正胶囊(生产批号:J20190906;药品规格:每6粒相当于原生药12.5g)样品被检出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检品来源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检验依据《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药品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北京市2021年第一期不合格药品质量公告
序号 | 药品名称 | 检品来源 | 标示 生产企业 | 生产批号 | 药品规格 | 检验机构 | 检验依据 | 检验结果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1 | 贞芪扶正胶囊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委托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J20190906 | 每6粒相当于原生药12.5g | 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 |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 | 不合格 | 性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