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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2021-02-24 12:48: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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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发布2021年第一期药品质量安全的公告》显示,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2020年,北京市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北京市2020年药品(含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开展了监督抽检。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1批次药品予以公告。1批次贞芪扶正胶囊(生产批号:J20190906;药品规格:每6粒相当于原生药12.5g)样品被检出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检品来源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检验依据《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药品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北京市2021年第一期不合格药品质量公告

  序号

药品名称

检品来源

标示

生产企业

生产批号

药品规格

检验机构

检验依据

检验结果

不符合规定项目

1

贞芪扶正胶囊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委托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20190906

每6粒相当于原生药12.5g

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

不合格

性状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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