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6号)

2021-03-04 09:23:06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台州市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6号)

仙居县吾嘉超市经营抽检不合格原味瓜子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原味瓜子,《检验报告》(NO:2010924199);购进日期:2020年11月2日;被抽样单位名称:仙居县吾嘉超市;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12月16日,执法人员依法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有2020年11月2日购进的抽检不合格批次原味瓜子在经营,我局于2020年12月18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于2020年11月2日从温岭市旭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购进原味瓜子2袋,共40斤。截至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之日,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原味瓜子已售空。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销售记录,无法明确销售对象,当事人无法履行召回流程。截至2021年2月2日,我局未接到消费者食用该批次原味瓜子的相关投诉。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供货商温岭市旭康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货票据以及该批次原味瓜子的产品外包装和合格证照片。综上,办案人员认为当事人已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确实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排查,涉嫌为生产领域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已将不合格情况通报原味瓜子生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创新性开 ...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 ...

  • 福建省龙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学生用品市 ...

  • 江西省萍乡市针对不同情况精准施策 ...

  • 跨海而建的福建平潭海峡公铁大桥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