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公布处理非本人签字认购书退房屋定金12000元案

2021-03-06 20:45: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公布2020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处理非本人签字认购书退房屋定金12000元案入选。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10日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彭家坪所接到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牛女士投诉单,称其在兰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20000元定金预定房屋,因签订认购书非本人签字为由,要求商家退还定金,商家不予退还,请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调解处理。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投诉人交付定金时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将20000元转给了其置业顾问的私人微信,让其置业顾问帮其签订了认购书,并为其出具了票据。后因个人原因不再购买此房屋,欲退回20000元定金,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牛女士签订了认购书为由不予退还,投诉人以认购书非本人签字为由要求退还20000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执法人员与商家进行耐心沟通,最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牛女士12000元,消费者表示认可。

案例评析

生活消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要通过正规渠道并且索要正规的票据,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相关监管机关投诉。(来源:甘肃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打造“泰检易”一站式平台 促进产业 ...

  • 推进区域特色产业质量提升的实践与思 ...

  • 河南省开封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 ...

  • 山东省宁阳县市场监管局:严禁“三无 ...

  • 两会·长镜头

最新新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