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公布2020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处理大卖场销售白冰糖执行废弃标准投诉案入选。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9日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西果园市场监管所收到两个投诉单,称其在某大卖场各自购买到一包兰州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生产的白冰糖,生产日期是2019年11月27日,包装上标注的执行标准是QB1174,执行标准已废止,该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处理结果
西果园市场监管所接到该举报后,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企业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该公司包材库和成品库内未发现标注错误的冰糖外包装,经了解得知该公司已于2020年10月份更换新包装,将印刷错误的包装主动召回,该公司每年度都有委托第三方检验的合格检验报告,且每次购进冰糖时都索取冰糖厂家的出厂批次自检报告。该公司白冰糖的执行标准应为QB/T1174错误地标注成了QB1174,且在投诉前已经自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赔偿,告知举报人相关情况。
案例评析
预包装食品标签瑕疵的投诉举报依然很多,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于消费者购买了标签瑕疵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赔偿。在此也请知假买假者为真正的消费者让路,不要过分地占用应当为正常消费者服务的行政执法资源。(来源:甘肃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