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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公布处理大卖场销售白冰糖执行废弃标准投诉案

2021-03-06 20:45: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公布2020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处理大卖场销售白冰糖执行废弃标准投诉案入选。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9日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西果园市场监管所收到两个投诉单,称其在某大卖场各自购买到一包兰州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生产的白冰糖,生产日期是2019年11月27日,包装上标注的执行标准是QB1174,执行标准已废止,该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处理结果

西果园市场监管所接到该举报后,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企业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该公司包材库和成品库内未发现标注错误的冰糖外包装,经了解得知该公司已于2020年10月份更换新包装,将印刷错误的包装主动召回,该公司每年度都有委托第三方检验的合格检验报告,且每次购进冰糖时都索取冰糖厂家的出厂批次自检报告。该公司白冰糖的执行标准应为QB/T1174错误地标注成了QB1174,且在投诉前已经自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赔偿,告知举报人相关情况。

案例评析

预包装食品标签瑕疵的投诉举报依然很多,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于消费者购买了标签瑕疵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赔偿。在此也请知假买假者为真正的消费者让路,不要过分地占用应当为正常消费者服务的行政执法资源。(来源:甘肃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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