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迎接即将到来的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紧密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公布2020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误解投诉达成和解协议案入选。
案情简介
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省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2020年4月8日登记投诉,称投诉人投诉金港某市场批发部销售的牛肉面汤料配料表中没有标明I+G的通用名称(根据卫健委国标7718标准要求)的内容,消费者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加倍赔偿。
处理结果
经金港糖酒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商家进行现场询问并做记录,并收集相关涉事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商家的经营证照。执法人员通过商家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投诉人进行了回复:1、投诉人与商家有认识上的误解。2、当事人没有主观意识上的错误,3、商家涉事食品的食品配料表符合规定、规范标注,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案例评析
此投诉中根据商家提供的资料表明:I+G,是两种调味剂结合取开头英文字母的简称。即肌苷酸钠和鸟核酸钠各50%的混合物。食品添加剂应标示其在 国家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中的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来源:甘肃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