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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郫都区:锁门走人就可以逃避检查了?封!查!罚!

2021-03-07 22:12: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被投诉举报了怎么办?A.接受执法检查B.拒不配合执法检查。近日,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管局就遇到一起拒不配合执法检查的案件。当事人将冻库大门关闭,离开现场以为这样执法人员就没办法了?

案情回顾

近日,郫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辖区内一冻库开展执法检查,但现场冻库工作人员未予以配合,并将冻库大门关闭同时离开现场。

郫都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和安靖街道办事处,协调园区管理方与冻库负责人刘某某和库管王某某进行联系,直至当日18时均无人到达现场配合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

由于无法进入冻库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结合投诉举报内容,经现场多方会商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五)项对该冻库实施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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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刘某某未取得营业执照,对外从事冻库仓储服务活动,并拒绝接受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

郫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刘某某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1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1148元的行政处罚。(来源:成都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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