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皖怀市监罚催〔2020〕01008号
安徽中茂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0年8月24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皖怀市监罚字〔2020〕01008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1、没收不合格的9960只日常防护型口罩(生产日期:2020年4月5日,规格:中号);
2、罚款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9800.00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陈家满、董月月 联系电话:0556-4636284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