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柳州市公布2020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融水苗族自治县元宝山假日酒店消费者摔倒受伤赔偿案。
简介:2020年10月4日,游客李女士一家到融水县旅游,入住元宝山假日酒店。当晚,李女士使用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拖鞋从卫生间走出时不慎摔倒受伤,酒店值班人员将其送至医院就诊,并垫付就诊费用1208.98元。李女士要求酒店方赔偿一万元,酒店方只同意补偿3000元并免去当晚住宿和已垫付的就诊费,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处理:经融水县市场监管局调查,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拖鞋鞋底有防滑颗粒,但鞋外包装及内包未标注任何警示标识和说明,卫生间及房间内也未张贴醒目警示标识,仅在洗澡间墙面张贴一张字迹不明显的“小心地滑”三角警示标识,酒店方对客人摔倒一事有责任。另外,李女士是肢体健全的成年人,自身摔倒也应负一定的责任。经协调,双方和解,酒店赔偿李女士一万元并免去当晚住宿和已垫付的就诊费,随后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评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此案中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消费者摔倒受伤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