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柳州市公布2020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鹿寨县三道福安砖厂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简介:2019年10月,市民韦先生反映在鹿寨县三道福安砖厂购买了20000块烧结普通砖,共付款10200元,至2019年12月已使用其中大部分烧结普通砖盖好第一层楼,剩余未使用的烧结普通砖出现粉化现象,其投诉鹿寨县三道福安砖厂生产的烧结普通砖质量不合格。
处理: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委托市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所对砖块进行抽查检验,于2020年1月收到检验报告结论:所检验产品不符合标准。鹿寨县三道福安砖厂被罚款16798元,不合格烧结普通砖被没收,并赔偿韦先生经济损失8000元。
评析:鹿寨县三道福安砖厂疏于对产品质量的管理,销售不合格产品,其行为属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鹿寨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