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襄市监罚字[2021] 11号)
案件名称 | 襄阳亚雄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山西杏花村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市监罚字[2021] 11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襄阳亚雄商贸有限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600667669896R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段建斌 | |
违法事实 | 2020年11月28日,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店面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标有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部分商品,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系假冒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至今为止并未授权当事人生产、储存、销售标有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 当事人销售侵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罚款。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3月5日 | |
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