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翊森宠物用品(上海)有限公司涉嫌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信息 | |||
详情摘要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奉处〔2021〕262021000010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 | 单位 | 名称 | 翊森宠物用品(上海)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10120005749366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程宏丽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4000万元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