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据公告,1批次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检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信息:标称福建春添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1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佳事达超市,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抽检依据为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消毒)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计量单位||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20350000371240643 | 1 | 福建春添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福州粮食批发交易市场油脂批发中心二楼5、6号厂房 | 福州市马尾区佳事达超市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福顺新村2-4#连接体一层2号店面 | 食用植物调和油 | 1.8升/瓶 | 乐满堂 | 2020/10/21 | 乙基麦芽酚||41.7||μg/kg||不得使用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第10期 | 2021.3.19 | 福建/省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1.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