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岛)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新增1条H&M被处罚的信息,原因是:生产、销售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处罚内容为:没收违法所得0.41455万元,罚款4.58178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没收非法财物,处罚机关为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这是该品牌第19次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的处罚也大部分与产品质量有关。
H&M品牌官网信息显示,该品牌在工商局的注册公司为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恩斯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从事服装、服饰、皮包、化妆品、太阳眼镜、家居用品、玩具、洗涤用品、装饰用品、陈列用品及其相关商品的零售(含网上零售)等。中国质量新闻网不完全统计发现,自2015年开始,海恩斯公司就在产品质量问题上“栽过跟头”,截至2021年,已连续7年被通报或处罚。
2020年8月25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2020年上半年海南省流通领域女式内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标称海恩斯公司生产的商标(标称)为“H&M”的1批次文胸(检验:170/96A 175/104A/备样:175/116A)样品被检出产品使用说明(标识)项目不合格。
天眼查数据显示,因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海恩斯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0.87074万元,罚款1.272万元;该公司因质量类问题,于2018年10月和11月被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处罚过3次,罚没款合计10万余元。
2017年9月,原上海市工商局通报的50批次太阳镜抽检情况显示,海恩斯公司静安第一分公司销售的“H&M”牌太阳眼镜(型号规格:渐变色/432431),镜架要求抗汗腐蚀实测,出现镀层锈蚀、剥蚀和剥落现象。该指标不合格,一方面容易出现镜架褪色、镀层剥落等问题,另一方面镜架中的镍、铅等重金属元素析出,可能对佩戴者造成伤害。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016年1月20日公布的牛仔裤、休闲裤比较试验结果显示,经测试,H&M牌牛仔裤样品耐干摩擦色牢度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天眼查数据显示,因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海恩斯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被上海市闸北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62465.98元;罚款1212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