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信息显示,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罗区黄海燕石冻摊销售的小河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厦门SM分店销售的来自厦门夏商银谷禽业有限公司的鲜知道鲜乌鸡(检疫日期为2020年10月19日),甲氧苄啶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 | ||||||||||||||||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禁限用农药、禁限用兽药等指标。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计量单位||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20350000361304426 | 1 | / | / | 新罗区黄海燕石冻摊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韭菜园市场石冻摊 | 小河虾 | / | / | 2020/11/30 | 呋喃西林代谢物||37.2||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第11期 | 2021.3.26 | 福建/省抽 | 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 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
SC20350000360220066 | 2 | 厦门夏商银谷禽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洪溪湖厝里300号 | 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厦门SM分店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468号SM商业城一期负一层 | 鲜知道鲜乌鸡 | / | / | 2020/10/19 | 甲氧苄啶||274||μg/kg||50 | 食用农产品 | 第11期 | 2021.3.26 | 福建/省抽 |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