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2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假冒侵权案件信息(2021.3.6-2021.3.25),涉及海门市优宜汇超市销售无生产日期的腐竹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案件 名称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 | 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 主要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 名称和日期 |
海市监处字[2021] 00097号 | 销售无生产日期的腐竹案 | 无 | 海门市优宜汇超市 | 支春凤 | 2020年12月29日,本局接群众实名举报,举报当事人经营无生产日期的青澳园鲜腐竹和食品标签中未标注贮存条件的青澳园干丝,请求本局予以查处。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没款 | 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