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对深圳市米露优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化妆品和药品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91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市监南罚字〔2021〕南头61号 |
处罚名称: | 深圳市米露优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化妆品和药品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化妆品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章罚则→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进口或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 |
处罚结果: | 罚款591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米露优品贸易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凯特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07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 |
地方编码: | |
当前状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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