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12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四月第1期)。其中东莞市芳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行业标准的食品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东莞市芳华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及其他组织 | 91441900MA54AL3860 | 赵亚民 | 4402**********8430 | 身份证 | 4402**********8430 | 东市监罚﹝2021﹞Z20020号 | 违反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一)项 | 东莞市芳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行业标准的食品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 | 处以罚款 | 处以罚款200元 | 0.02 | 0 | / | 2021/3/30 | / | /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441900MB2C90127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