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了对黑龙江省济世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劣药仙茅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黑药监药生罚〔2020〕001号)。内容如下: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黑龙江省济世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中伟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2312007627306321
案件分类:药品
主要违法事实:黑龙江省济世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90201仙茅,经检验,结果[浸出物]项和[含量测定]项不符合规定。经查,此批仙茅饮片,共生产10.6kg成品,其中,取样检验用400g,留样200g,于2019年2月28日检验合格入库,实际入库10kg,已全部销售,销售价格为含税价60元/kg,不含税价格为55.05元/kg。
处罚种类和依据:当事人生产的批号为190201劣仙茅(饮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罚建议: 1、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违法所得:550.5元;2、处以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罚款:1200元;以上共计处以罚、没款:1750.5元。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自动履行
处罚的机关(全称):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时间:2021-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