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1年第一批15件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广州市唯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网店发布“唯康vcom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无氧铜机房网吧工程项目家用网线”广告,含有“中国通信行业十佳名优品牌”“质量信得过产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诚信示范企业”等内容,均无法证明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属于虚假内容,严重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205000元。
广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广告行为,保持执法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