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期)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南岸区惠兰餐厅销售的油条(抽样单编号为:DC20500108650860770,抽样日期:2020-12-16,生产日期:2020-12-16,标识生产企业:南岸区惠兰餐厅),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14日向南岸区惠兰餐厅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已无被抽检批次油条在售,该批次油条全部用于抽检,未对外销售。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月21日对此次抽检结果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抽检后该餐厅出于谨慎已经停止油条加工,现场检查未见油条制品及油条加工相关原材料。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当事人提供了加工油条的原材料进货票据和合格证明,但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整改,予以警告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企业已停止加工生产油条,整改规范进货查验制度,提交了整改报告,市场监管部门于2021年2月1日组织了复查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