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4月12日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号)。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号)
近期,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182批次样品,合格179批次,不合格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182批次样品,合格179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陇县双喜蔬菜批发门市销售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1.2mg/kg,标准要求≤0.5mg/kg。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凤县新浙亿隆生活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检出值19mg/kg,标准要求≤0.2mg/kg。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宝鸡市渭滨区杜胖子活鱼店销售的鲤鱼,地西泮检出值1.86μg/kg,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