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网站4月14日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期)。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00批次,涉及肉制品、蔬菜制品、食用农产品及调味品等食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7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雨花台区李荣毅水产店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泰州市兴化市欧尚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三、镇江市句容经济开发区众联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