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消费者私下交易
一是有些网购平台上的商家通过客服聊天引诱消费者私下交易,导致消费者售后无保障。二是部分微商通过社交平台或者聊天群加消费者好友,诱导消费者私下交易。三是部分微商在社交平台发布促销广告,引诱消费者进入不知名网站或者添加微信交易。
例如,2020年12月,消费者李女士在网购平台上的某代购商铺购买羽绒服,经商家客服诱导至私人微信即可九折购买,一再承诺不满意无条件退货,且支持任何验货,于是花费6200元购买了两件羽绒服。12月27日,消费者收到羽绒服及商家承诺赠送的一条围巾,经检查发现均非正品且质量极差。2021年1月,消费者提出退货请求遭拒,遂投诉至洛阳市消费者协会。经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货款6200元。
又如,2021年3月8日,消费者于女士投诉反映,她在网购平台上看上了一款手镯,在与客服咨询过程中,客服添加了其微信,并建议其通过微信下单购买,最后消费者于2月28日通过微信转给对方3500元,但商家一直没有发货,多次微信联系客服也不理会。
消协意见: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活动中的经营者作出了细化规定,相关经营者应当加强平台治理力度,切实履行相应义务,避免触犯相关规定。与正规渠道网购相比,当事人一旦转入个人私下交易,很难适用《消法》处理,还会面临联系难、售后难、取证难、维权难等各种困难。建议消费者不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