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湖北省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4月27日刊登2021年咸宁市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咸宁鼎盛农副产品经营部)。公示详情见下表。
抽样单号 | 检验报告编号 | 食品 名 称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 |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生产者 |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
NCP20421202602731639 | 2011076950 | 绿豆芽 | 2020.11.24 | 4-氯苯氧乙酸钠 | 咸宁市鼎盛农副产品经销部 | 2021年3月31日,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咸市监处字[2021]3号)做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0.8元;罚款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