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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咸宁鼎盛农副产品经营部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2021-04-29 09:59:2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湖北省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4月27日刊登2021年咸宁市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咸宁鼎盛农副产品经营部)。公示详情见下表。

抽样单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生产者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NCP20421202602731639

2011076950

绿豆芽

2020.11.24

4-氯苯氧乙酸钠

咸宁市鼎盛农副产品经销部

2021年3月31日,我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咸市监处字[2021]3号)做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0.8元;罚款10000元。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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