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徽鹿鸣谷语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发布广告案的处罚
安徽鹿鸣谷语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发布广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龙处字〔2021〕6号
当事人:安徽鹿鸣谷语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40100MA2MT3M31F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同时该广告违反广告法规定构成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1、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184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