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5月11日,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据通告,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包括餐饮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污染物、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共抽检261批次产品,合格259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陇县好又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青虾,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718μg/kg,标准要求≤100μg/kg。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眉县首善镇福一佳购物广场销售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2.4mg/kg,标准要求≤0.5mg/kg。检验机构为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陇县好又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西大街7号 | 青虾 | / | / | /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718μg/kg║≤10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
2 | / | / | 眉县首善镇福一佳购物广场 | 眉县首善镇滨河新区滨河生活广场 | 豇豆 | / | / | / | 灭蝇胺║2.4mg/kg║≤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眉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管辖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者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原因,控制风险,整改完善,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