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标称辉县市锦缘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野生王提子酒抽检不合格。在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的酒类产品中,浚县卫贤镇客隆购物超市销售的标称辉县市锦缘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野生王提子酒,酒精度检出值为1.3%vol,标准规定为3.0~5.0%vol。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酒类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辉县市锦缘饮品有限公司 | 辉县市百泉镇百泉村西 | 浚县卫贤镇客隆购物超市 |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卫贤镇卫贤村654号 | 野生王提子酒 | 750ml/瓶 | 紫彤红+图形 | 2018-02-04 | 酒精度║1.3%vol║3.0~5.0%vol | 酒类 | 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鹤壁、新乡、许昌、商丘、滑县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