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1年第40号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号),涉及我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涉及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阿里巴巴晋江市萌果铺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者为福建省晋江市萌果铺子食品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厦门浪吧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河南省宁陵县聚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董小米(微微辣味),大肠菌群数、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宁陵县聚诚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河南省宁陵县聚诚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生产日期2020-09-15)不合格董小米(微微辣味)60公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企业排查问题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