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西省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永济市北城向前副食批发部在采购食品前未查验供货者资质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永济市监城北当罚字〔2021〕8号 | 永济市北城向前副食批发部在采购食品前未查验供货者资质案 | 永济市北城向前副食批发部 | 薛向前 | 在采购食品前未查验供货者资质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警告 |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