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512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不合格样品12批次,其中4批次样品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慈溪市龙山学秀食品摊销售的酱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龙游县溪口叶立新日杂商店销售的五粮酒,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长兴李家巷娟华副食店销售的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江山市聚丰园食品小作坊销售的标称江山苑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蝴蝶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慈溪市龙山学秀食品摊 |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龙山镇农贸市场224-226号 | 酱瓜 | / | / | 2020/11/18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47g/kg║≤1.0g/kg,糖精钠(以糖精计)║0.320g/kg║≤0.15g/kg |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 / |
2 | / | / | 龙游县溪口叶立新日杂商店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溪口镇龙南商贸城A1-009号 | 五粮酒 | 散装称重 | / | 2019/5/16 | 糖精钠(以糖精计)║0.0140g/kg║不得使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499g/kg║不得使用 | 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 |
3 | / | / | 长兴李家巷娟华副食店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李家巷镇长兴大道88号浙江新农都长兴农副产品批发市场6幢15号 | 萝卜干 | / | / | 2020/9/22 |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2.08g/kg║≤1.0g/kg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假冒异议 |
4 | 江山苑林食品有限公司 | 江山市虎山街道麻车村外桐岭90号 | 江山市聚丰园食品小作坊 |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虎山街道成坤路6幢2号 | 蝴蝶酥 | / | / | 2020/11/15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3.22g/kg║≤1.6g/kg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金华、衢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湖州、嘉兴、金华、衢州、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