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5月19日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20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20号)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销售、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36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354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朗陈广生菜档加工的豆芽(黄豆芽),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东莞市大朗陈照菜档加工的黄豆芽,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东莞市大朗戴奕军菜档购进的姜(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东莞市大朗方水枝菜档购进的豇豆(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东莞市大朗房利顺菜档购进的姜(小黄姜)、姜(肉姜),铅(以Pb计)、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六、东莞市大朗黎考玲菜档购进的菜豆(四季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七、东莞市大朗梁培艺菜档购进的姜(黄姜),铅(以Pb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八、东莞市大朗平黄菜档购进的豇豆,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九、东莞市大朗张佳全菜档购进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东莞市大朗许清有菜档购进的豇豆(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一、东莞市大朗朱文才菜档购进的菜豆(四季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二、东莞市虎门邓志军蔬菜店购进的姜(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三、东莞市虎门毛明剑蔬菜店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购进、加工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 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食品分类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东莞市大朗黎考玲菜档 | 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荔湾东路89号1483号档 | 菜豆(四季豆) | / | / | 购进日期2021-03-19 | 食用农产品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41 mg/kg‖≤0.2 mg/kg;克百威‖0.19 mg/kg‖≤0.02 mg/kg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2 | / | / | 东莞市虎门毛明剑蔬菜店 | 东莞市虎门镇果利来果菜批发市场综合区内D区第004-005号台位 | 绿豆芽 | / | / | 购进日期2021-03-18 | 食用农产品 |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842 mg/kg║不得检出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3 | / | / | 东莞市虎门邓志军蔬菜店 | 东莞市虎门镇果利来果菜批发市场第9幢935号铺位 | 姜(黄姜) | / | / | 购进日期2021-03-18 | 食用农产品 | 铅(以Pb计)‖0.155 mg/kg‖≤0.1 mg/kg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4 | / | / | 东莞市大朗梁培艺菜档 | 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综合市场菜档34号 | 姜(黄姜) | / | / | 购进日期2021-03-15 | 食用农产品 | 铅(以Pb计)‖0.934 mg/kg‖≤0.1 mg/kg;镉(以Cd计)‖0.13 mg/kg‖≤0.1 mg/kg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5 | / | / | 东莞市大朗张佳全菜档 | 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综合市场菜档118号 | 姜 | / | / | 购进日期2021-03-18 | 食用农产品 | 铅(以Pb计)‖0.181 mg/kg‖≤0.1 mg/kg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6 | / | / | 东莞市大朗房利顺菜档 | 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社区大朗农产品批发中心菜档02号 | 姜(小黄姜) | / | / | 购进日期2021-03-18 | 食用农产品 | 铅(以Pb计)‖0.223 mg/kg‖≤0.1 mg/kg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7 | / | / | 东莞市大朗陈广生菜档 | 东莞市大朗镇大朗农产品批发中心菜档317号(大井头) | 豆芽(黄豆芽) | / | / | 加工日期2021-03-12 | 食用农产品 | 铅(以Pb计)‖0.197 mg/kg‖≤0.1 mg/kg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8 | / | / | 东莞市大朗房利顺菜档 | 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社区大朗农产品批发中心菜档02号 | 姜(肉姜) | / | / | 购进日期2021-03-18 | 食用农产品 | 吡虫啉‖0.72 mg/kg‖≤0.5 mg/kg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9 | / | / | 东莞市大朗戴奕军菜档 | 东莞市大朗镇农产品批发中心菜档205-206号 | 姜(生姜) | / | / | 购进日期2021-03-15 | 食用农产品 | 噻虫嗪‖0.42 mg/kg‖≤0.3 mg/kg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10 | / | / | 东莞市大朗朱文才菜档 | 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综合市场菜档237号 | 菜豆(四季豆) | / | / | 购进日期2021-03-19 | 食用农产品 | 氧乐果‖0.20 mg/kg‖≤0.02 mg/kg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11 | / | / | 东莞市大朗许清有菜档 | 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社区大朗农产品批发中心菜档304号 | 豇豆(豆角) | / | / | 购进日期2021-03-17 | 食用农产品 | 灭蝇胺‖0.71 mg/kg‖≤0.5 mg/kg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12 | / | / | 东莞市大朗平黄菜档 | 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社区大朗农产品批发中心菜档280号 | 豇豆 | / | / | 购进日期2021-03-16 | 食用农产品 |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0.48mg/kg‖≤0.2mg/kg;灭蝇胺‖1.3mg/kg‖≤0.5mg/kg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13 | / | / | 东莞市大朗陈照菜档 | 东莞市大朗镇农产品批发中心菜档334号 | 黄豆芽 | / | / | 加工日期2021-3-16 | 食用农产品 | 铅(以Pb计)‖0.138 mg/kg‖≤0.1 mg/kg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14 | / | / | 东莞市大朗方水枝菜档 | 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综合市场菜档74号 | 豇豆(豆角) | / | / | 购进日期2021-03-15 | 食用农产品 | 灭蝇胺‖1.6mg/kg‖0.5mg/kg |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 /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5月19日